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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专用权主要有哪些内容?
由于“大众创业”的提倡让我们国家创业的大环境变好,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自主创业的道路,虽然创业政策放松让注册公司变得更加便捷,但是,仍然会有一些比较繁杂的工作困扰着初次创业注册公司的朋友。尤其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公司注册资本问题,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来解释一下有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新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新规定
一、因为政策的放宽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这就让我们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就非常轻松一些了,我们填写的注册资本只要在规定的年限之内存入到公司的基本账户即可,而这个年限一般不要超过公司的经营时限就可以了。
二、认缴制注册公司不再限制公司注册资本最开始就需要交纳完公司的注册资金,就算在注册的时候先交纳一元钱也可以注册公司。
三、注册公司时实缴的注册资本也就是“实收资本”,所以,我们注册公司的时候就不用再做验资报告了。公司注册资本关系着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所以,在填写注册资本的时候还是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比如注册建筑行业的公司,就要慎重思考如何填写注册资本了,因为后续办理建筑资质对注册资本有一定的要求。
总之,这些政策的实施对每个创业者来说都有着非常大的好处,降低了创业的门槛,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创业梦。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了,如果你还有什么地方不明白,欢迎随时咨询在线客服,我们一定竭诚为您服务。
1.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以公司名义申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申请,附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2.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3.商标图样清晰商标图样(2份),图片尺寸在5厘米*5厘米到10厘米*10厘米;电子版LOGO。注:若商标为彩色,请指定颜色,以后使用将按照指定颜色使用;若商标为黑白,以后可使用任意颜色。
4.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商标分类可咨询我司客服。
5.温州商标注册申请委托书商标注册申请其他具体事宜。
《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了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仅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对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不适用这个规定;至于那些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已在中国注册的商标的,则明显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也不是这里要解决的问题。
从具体行为看,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侵犯,表现为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驰名商标制作为商标,摹仿是指照驰名商标的样子制作,翻译是指将文字商标从一种文字翻译成另一种文字;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管机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在我们温州商标注册成功以后,就可以使用商标了,那么对于这个商标,我们都有哪些权利呢?下面顾问就给大家介绍商标的专用权主要有哪些?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注册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上一篇:商标分类注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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